四川巴中市职工医保缴费政策明确要求用人单位按职工工资的8%缴纳,个人按2%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选择按5.5%或9.5%的比例参保,并享受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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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对象
巴中市职工医保覆盖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及退休人员。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参保,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选择参加。 -
缴费标准
- 单位缴费:用人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8%缴纳,个人承担2%,由单位代扣代缴。
- 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按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5.5%(只享受住院报销)或9.5%(享受门诊和住院待遇)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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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单位职工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按月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社保经办机构、线上平台或银行代缴,按年或按月缴费。 -
待遇享受
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可享受住院报销,门诊统筹需按9.5%比例参保。退休人员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男25年、女20年)后可免缴保费,终身享受医保待遇。 -
补缴政策
断缴3个月内补缴可恢复待遇,超过3个月需重新等待6个月。灵活就业人员补缴按现行标准计算,不享受补缴期间的医保待遇。
职工医保是基本医疗保障的重要部分,建议用人单位和职工按时足额缴费,灵活就业人员根据需求选择合适的参保方式,确保医疗待遇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