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基数的2%
根据郑州市职工医保政策,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的金额计算方式如下:
一、个人账户计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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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比例
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由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计入,其余8%计入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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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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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基数为河南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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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缴费基数为300%,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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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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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资金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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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仅包含个人缴费部分的2%,不包含单位缴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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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月划入额度为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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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资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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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金可用于门诊医疗费用报销、药店购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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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资金可结转使用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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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 灵活就业人员需通过社保局或线上平台按月缴纳医保费用,缴费基数和比例均可在规定范围内自主选择。
三、示例计算
若某灵活就业人员2025年选择缴费基数为12000元(河南省上年度平均工资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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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计入金额 = 12000元 × 2% = 24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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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月缴医保费用 = 12000元 × 10% = 1200元/月 。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年9月以来的政策调整,确保与最新规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