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备案后的报销地点根据就医类型和结算方式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直接结算报销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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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地直接结算
备案后,参保人可在参保地选择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出院时由医保直接结算,个人仅需支付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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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地直接结算
若选择就医地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如跨省联网医院),则在该机构就医时直接结算医保费用,个人同样只需支付自付部分。
二、手工报销流程
若因特殊原因未能直接结算(如非联网医院、未开通服务的地区),需按以下步骤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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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付医疗费用 :在就医地自费完成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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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参保地报销 :携带医疗费用发票、医保凭证等材料回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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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选择 :需提前确认就医地是否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部分城市要求住院时选择联网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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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政策差异 :直接结算按就医地医保目录和参保地报销政策执行,药品、诊疗项目等以就医地目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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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备案 :未办理长期备案的异地居住人员可申请临时外出就医备案,但报销额度可能受限。
建议办理备案时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当地社保局官网或微信公众号线上办理,以简化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