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宜昌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根据报销对象和就医医院级别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详细的报销比例信息:
1. 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 报销比例:50%
- 年报销限额:400元
- “两病”人员(高血压、糖尿病):报销比例为55%,年报销限额为440元
2. 住院报销比例
甲类费用
- 一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
- 二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75%,个人自付25%
- 三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自付40%
乙类费用
- 一级医疗机构:个人自付10%后,统筹基金支付70%
- 二级医疗机构:个人自付10%后,统筹基金支付60%
- 三级医疗机构:个人自付10%后,统筹基金支付50%
3. 大病保险
- 起付线:1.2万元
- 报销比例:超过起付线部分,按不同比例报销,具体比例未在资料中明确提及,但通常在50%-80%之间
4. 门诊慢特病报销
- 病种:包括高血压、糖尿病等38种病种
- 报销比例:根据具体病种和治疗方案有所不同,通常在50%-70%之间
5. 特药门诊报销
- 报销比例:70%
6. 异地就医报销
- 省内异地就医:无需办理备案,报销比例与本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一致
- 跨省异地就医:普通门诊、药店购药无需备案;住院、门诊慢特病办理备案后,可享受与本地一致的报销政策
以上是宜昌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信息,具体报销金额还需根据实际医疗费用和报销政策计算得出。如果有更多疑问,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