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职工住院报销标准为:在职职工起付线1500元,报销比例85%;退休人员起付线700元(2000年前退休)或1200元(2001年后退休),报销比例92%。超过最高支付限额(63万元)的部分,由地方附加基金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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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差异
在职职工住院需先承担1500元起付线,退休人员根据退休时间划分:2000年前退休为700元,2001年后退休为1200元。起付线以下费用由个人账户或现金支付。 -
报销比例与支付规则
超过起付线部分,在职职工报销85%,退休人员报销92%。报销金额由医保统筹基金直接结算,个人仅需支付自付部分。若费用超过年度限额63万元,超出部分由地方附加基金报销80%。 -
医院等级与报销关联
职工医保报销比例统一(85%或92%),但居民医保受医院等级影响。例如,居民医保在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低于社区医院,职工医保则无此差异。 -
个人账户与自费补充
起付线以下及报销后剩余费用,优先从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扣除,不足部分需现金支付。退休人员账户余额不足时,同样需自行补足。
提示:实际报销金额需结合具体医疗费用和医保政策,建议通过医保卡实时结算或登录上海医保官网查询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