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宜昌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及标准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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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卫生所
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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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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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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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20%
门诊统筹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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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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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400元以下不设起付线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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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检查项目
限额200元按全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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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费
超过1000元按1000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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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位费
按照当地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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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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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10000元 :补助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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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8000元 :补助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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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1元以上 :补助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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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群体与大病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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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 :定额补助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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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癌等12种大病 :定额补助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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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老年人 :住院治疗费及护理费每天可报销10元,限额200元
四、起付线与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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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一级医疗机构200元、二级500元、三级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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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每年15万元,超限部分通过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解决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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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报销限额 :每年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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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需提供门诊/住院发票、费用明细等材料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4年1月1日起在宜昌市签约的城乡居民,具体执行以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