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异地就医报销规定如下:
一、报销范围与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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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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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就医:需办理异地备案或长住外地手续,凭社保卡直接结算住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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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在杭州或合作城市(如上海、宁波)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门诊/住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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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结报服务
- 上海、宁波与杭州医保签订协议,支持两地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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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协助报销
- 单位可定期收集异地就医凭证统一报销。
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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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 社保卡(或身份证)、就医地医保定点及等级证明、医疗费用原始发票、汇总明细清单、出院小结、病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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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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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需提供急诊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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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伤:需说明外伤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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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人员:需提供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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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报销:需提供代办人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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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销比例与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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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三级医院:800元;二级医院:600元;其他医疗机构/社区: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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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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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在职人员82%-88%(按年龄调整);退休人员8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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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在职人员84%-88%;退休人员8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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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社区:在职人员86%-92%;退休人员9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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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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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 长住3个月以上可办理备案,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回参保地就医可享转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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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人员
- 未办理备案的临时外出人员,异地就医需自费20%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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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时效
- 需在次年1月底前提交上年医疗费用申请。
五、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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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支持异地定点零售药店直接结算,未实现直接结算的外配处方可回参保地零星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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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外就医 :需经三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转诊建议并备案。
以上政策综合了医保支付范围、待遇标准及管理规范,具体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