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职工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在职职工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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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报销比例:90%
个人自付比例: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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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85%
个人自付比例: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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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80%
个人自付比例:20%
二、退休人员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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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报销比例:93%
个人自付比例: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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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89.5%
个人自付比例: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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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86%
个人自付比例:14%
三、其他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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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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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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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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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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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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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75%-55%(每人每月300元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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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6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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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在校学生:8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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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从业/老年居民:60%(每人每月100元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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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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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住院 :每超过90天重新计算一次起付标准,结核病患者每180天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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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者 :在指定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起付标准为0元
五、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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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年度累计超过2000元部分按70%比例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为456,9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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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病种 :按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差异较大,具体需参考医保目录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4-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执行以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