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二次报销的报销地点及流程如下:
一、报销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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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地新农合大厅
多数情况下,二次报销需在参保人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的新农合管理部门办理,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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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卫生局新农合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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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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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或社区合作医疗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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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保部门或医管局
部分地区需向县级医疗保障局或卫生健康委员会申请大病救助二次报销。
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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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报销材料 (门诊/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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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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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卡或参合证(卡)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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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发票(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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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清单、出院小结等住院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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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报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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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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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合作医疗证历本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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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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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直接报账
住院时出示新农合证直接参与医疗费用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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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初审
出院后由村(社区)合作医疗联络员审核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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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审核与报销
材料提交至镇合作医疗联络员,审核通过后送区农易办结报中心或医保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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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结算
报销款项通过银行转账返还参保人。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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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略有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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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报销比例通常低于初次报销,具体比例需参考当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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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慢性病患者需提供慢性病证或诊断证明。
如需进一步确认,可拨打当地医保热线(如12333)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