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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保卡更换后旧卡的使用问题,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新旧卡功能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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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前状态
新医保卡激活前,旧医保卡仍可正常使用,参保人可正常就医、报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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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后状态
新医保卡激活后,旧医保卡会自动作废,无法继续使用。此时若未办理转移手续,旧卡将失去所有功能。
二、使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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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激活新卡
新医保卡需在6个月内激活,否则可能被系统限制使用。激活时需携带身份证、新卡到银行办理,密码设置为身份证后六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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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混用风险
医保卡以身份证号码为唯一标识,新旧卡不可混用。若同时持有两张激活状态的医保卡,可能导致医疗费用无法正常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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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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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变动 :若更换单位且新单位医保未办理转移,原卡可继续使用至余额用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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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转移 :需办理异地转移手续,未完成转移前原卡功能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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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医保待遇享受以社会保障卡激活状态为准,激活前原卡保持有效。
四、建议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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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新卡后,保留旧卡至激活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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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新卡时,可同步转移旧卡内的个人账户余额(部分城市需主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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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办理银行账户绑定,确保新卡正常使用。
若未及时激活新卡或操作不当,可能导致医疗费用无法报销或账户冻结,建议办理后尽快激活并核对账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