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转个人缴纳医保需办理以下手续,具体流程和材料要求如下:
一、办理停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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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需携带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等材料至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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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个人账户
社保机构将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并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二、转移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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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保地选择
确定新就业地并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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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申请表
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并提交原参保地开具的转移凭证和个人账户明细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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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转移接续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将向新参保地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新参保地接续后,个人账户资金将转入新参保地账户。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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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办理转移需在终止原医保关系后3个月内完成参保缴费,超期可能影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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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新参保地可选择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需按月缴纳社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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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差异
若跨省转移,需额外提供《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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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城镇户口人员 :离职后需携带解除劳动关系备案表、户口原件复印件、银行结算存折、医保卡至医疗保险经办部门办理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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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需咨询当地社保局确认是否可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
以上流程和材料要求综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具体操作建议提前电话咨询当地社保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