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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转移和医保转移是两个独立但相关的业务,具体关系如下:
一、社保转移与医保转移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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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主体不同
社保转移涉及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由社保部门办理;医保转移(即医保关系转移)则由医保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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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内容差异
社保转移主要转移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等;医保转移需单独办理,仅转移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个人账户余额及医疗费用报销权益。
二、医保转移的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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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单独办理
若需转移医疗保险,需向新参保地医保部门提交申请,原参保地医保机构不会自动转移医保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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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社保转移的关联
虽然医保需单独办理,但两者可同步进行。在办理社保转移时,可以一并申请医保转移,避免重复提交材料。
三、医保转移后的待遇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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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余额转移
若医保转移回原参保地,个人账户内的累计储存额(含个人缴费部分)会随之转移,可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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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报销延续
医保转移后,参保人可在新参保地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和范围按新参保地政策执行。
四、办理流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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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
需提供身份证、原参保地社保缴费证明、新参保地就业或居住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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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转移申请,同时办理医保转移接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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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转移结果
通过新参保地医保部门确认转移成功后,即可享受新参保地的医保待遇。
社保转移后医保不会自动转移,需单独办理医保转移手续,但两者可同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