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四川省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政策调整,统筹限额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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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在职职工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 2500元 ,退休人员提高至 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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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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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二类、三类定点医疗机构按次起付标准分别为 80元/次、50元/次、3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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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职工年度累计起付达到300元后,不再设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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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在职职工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分别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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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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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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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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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支付比例分别提高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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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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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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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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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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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与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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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等特殊病种待遇仍按原政策执行。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4年6月和9月的官方文件,确保与最新政策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