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医保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允许参保人员将个人账户资金授权给配偶、父母、子女使用,具体用于支付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自付费用及定点零售药店的药品、医疗器械等费用。以下是详细说明:
一、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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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范围
包括门诊自付费用、药店购药及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个人负担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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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用于
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医保保障范围外的支出。
二、使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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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要求
仅限参保人员本人、配偶、父母、子女使用,其他亲属(如岳父岳母、舅舅等)不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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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被共济人需已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且未被纳入其他人的家庭共济账户。
三、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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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当地医保平台(如“浙里办”App)申请家庭共济绑定,选择授权类型为“历年账户家庭共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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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拨打医保热线或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账户绑定手续。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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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待遇限制
被共济人使用个人账户资金时,无法享受医保统筹报销待遇,仅限个人账户余额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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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独立性
家庭共济账户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独立,不可用于其他家庭成员的医保缴费。
五、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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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就医是否直接扣减个人账户
不直接扣减,需先通过家庭共济账户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剩余部分由医保统筹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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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地区使用
家庭共济账户支持全国不同参保地使用,但需在绑定时确认参保地政策。
您媳妇若已参保且符合条件,可通过家庭共济功能使用您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