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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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强制退休年限
城乡居民医保没有强制退休年限要求,参保人员每年需缴费,最长缴费年限为10年。即使超过10年缴费年限,只要持续缴费,仍可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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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与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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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人均财政补助不低于6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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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满4年的居民,次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2000元,断保1年降低2000元,累计降幅不超过原封顶线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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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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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退休时未达到10年缴费年限,可继续缴费至满10年,退休后无需再缴费即可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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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缴4年及以上的居民,需缴费修复等待期(每多缴1年减少1个月)和变动待遇等待期(累计断缴4年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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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参保人员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最新官方文件为准,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可通过医保电话12333咨询具体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