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安市医疗保障政策,报销比例因保障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参保人群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 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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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甲等医院: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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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乙等医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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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甲等医院: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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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无等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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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起付标准:三级甲等600元,二级乙等250元,一级及无等级1200元
- 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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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统筹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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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内:15%(即职工自付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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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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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内: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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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3万元至5万元: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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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5万元: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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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比例:在职职工50%,70岁以上退休人员70%-80%
二、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 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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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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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10元(2023年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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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起付标准:三级甲等600元,二级乙等250元,一级及无等级1200元
- 门诊慢性病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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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病种:每年补助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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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病种:每年补助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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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符合《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
- 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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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55%(广安市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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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负担费用分段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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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8400元至30000元: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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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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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50000元: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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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比例:在职职工50%,70岁以上70%-80%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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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不同医疗机构级别差异较大,例如三级甲等600元,二级乙等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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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门诊统筹、住院补偿等均设年度封顶线(如210元、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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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70岁以上退休人员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以上政策综合自广安市医疗保障局及政府公开信息,具体执行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