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企业退休职工医保政策主要调整了退休年龄、缴费年限、待遇享受等方面,具体变化如下:
一、退休年龄调整
-
男职工 :法定退休年龄从60岁逐步延长至63岁,每4个月延迟1个月;
-
女职工 :
-
原50岁退休的女工人延迟至55岁,每2个月延迟1个月;
-
原55岁退休的女干部延迟至58岁,每4个月延迟1个月。
-
二、缴费年限要求
-
累计缴费年限 :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其中在本省范围内的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12年(2025年新政策);
-
缴费年限计算 :2024年退休人员需满足累计缴费年限11年,2025年起调整为12年,逐步提高至2028年达到15年。
三、待遇享受
-
医保待遇 :达到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达标后,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不再缴纳医保费用;
-
病残津贴 :2025年1月起,男职工60-63岁、女职工55-58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申请按月领取病残津贴,替代退休金;
-
家庭共济 :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近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孙三代)的居民医保费用和医疗费用。
四、其他重要调整
-
跨省就医结算 :广东、浙江、四川等12个省份试点实现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异地就医可直接结算;
-
缴费费率下调 :多地(如上海、重庆、山东青岛)降低企业及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例如上海企业缴费率降至5.5%,灵活就业人员降至8.5%;
-
门诊预付金取消 :全面取消门诊预付金制度,降低患者自费比例。
五、办理建议
建议退休人员及时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确保待遇享受;灵活就业人员需关注当地缴费基数调整及补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