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的相关政策,北京医保个人账户确实可以用于配偶的医疗费用报销,具体规定如下:
一、基本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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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费用
参保职工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配偶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门诊费用,包括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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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
支持支付配偶在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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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及医疗器械费用
可用于支付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购买医疗器械及医用耗材的个人负担费用。
二、扩展使用范围(家庭共济功能)
自2025年2月15日起,北京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范围扩大至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新增了以下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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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近亲属门诊费用
包括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等个人负担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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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城乡居民医保缴费
可用于支付近亲属参加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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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护理保险缴费
支持支付近亲属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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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限制
个人账户资金仅限支付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合规医疗费用,不可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非保障范围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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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流程
需通过医保APP或线下渠道办理家庭共济授权,具体流程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咨询医保部门获取最新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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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以上政策适用于北京市,其他地区可能存在差异,需以当地医保规定为准。
北京医保个人账户支持为配偶报销医疗费用,且家庭共济功能进一步扩展至近亲属,有效提升了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