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宾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信息,目前宜宾市职工医保(含大病统筹)的最低实际缴费年限为15年。
缴费年限政策背景
最低缴费年限:参保人员需累计缴费满15年,才能享受医保退休待遇。如果实际缴费年限未达到15年,需继续按规定缴费,直至达到法定年限。
全省统一趋势:根据四川省医保局的规划,到2035年前,全省将逐步统一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其中男职工累计缴费年限不低于30年、女职工不低于25年,同时要求本省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5年。
缴费年限认定:对于从外地转入宜宾市医保的人员,仍需满足最低实际缴费年限为15年的要求,且在宜宾市的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0年。
其他注意事项
- 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已缴满15年但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需继续缴纳医保费用,以确保退休后医保待遇的连续性。
- 政策适用性:如遇政策调整,需关注宜宾市医保局或四川省医保局的最新通知。
总结
宜宾市职工医保的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符合四川省统一规划,但未来可能逐步提高至更高的年限要求。参保人员需及时了解政策变化,确保医保权益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