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办理
关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清退的相关事项,综合各地政策规定及操作流程如下:
一、清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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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死亡 :参保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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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定居或退休未缴满年限 :参保人员出国定居或达到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不足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一次性支付。
二、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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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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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需携带以下材料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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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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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社保卡已销户的可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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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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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责任
- 原参保单位需在参保人员死亡后及时提醒或代为办理上述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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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死亡证明、继承人身份证/银行卡、个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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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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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共享无法查询死亡信息时,需提供死亡时间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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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放弃参保需提供放弃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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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时效
- 需在参保人员死亡后 45个工作日内 办理完毕,逾期未办理的,医保部门将统一将个人账户余额转移至其未注销的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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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余额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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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但需符合当地医保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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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存在未使用的医疗费用,需先通过医保报销后再办理余额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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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理 :
- 未及时办理清退手续的,家属使用逝者医保凭证就医可能导致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承担,需承担相应责任。
建议参保人员家属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避免影响后续医疗保障权益。具体办理流程及材料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略有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