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保险是由工会组织发起、职工自愿参与的互助保障制度,通过“一人患病、众人分摊”方式提供大病医疗费用补充报销,重点覆盖医保目录外的自费部分和起付线以上费用,显著减轻职工医疗负担。
-
保障范围
主要针对恶性肿瘤、尿毒症、器官移植等重大疾病,报销范围通常包含住院费用、特殊门诊、靶向药等医保不覆盖的项目,年度最高互助金可达10-50万元,具体比例由各地工会制定。 -
参与条件
需为在职职工(含退休人员),通过单位工会统一参保,缴纳几十元至百元的年费即可获得保障,无健康告知要求,但存在等待期(通常30-90天)以防止带病投保。 -
报销规则
采取“医保先行报销,互助补充赔付”模式,需提供医保结算单、诊断证明等材料,按病种或费用分段计算赔付,例如自费部分报销50%-80%,部分城市还提供一次性大病补助金。 -
与商业保险区别
非盈利性质,保费低且无年龄限制;但保障病种和额度固定,无法个性化定制,且需依托工会组织,流动性强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能无法参保。
提示:职工可通过单位工会咨询参保细则,建议结合医保和商业保险构建多层防护,尤其关注条款中免责条款与异地就医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