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城乡居民社保不是新农合,而是由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整合而成的统一制度,覆盖范围更广、待遇更公平,且实行统一管理和筹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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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整合背景
广西自2016年起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并轨,将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7年7月全面实施。整合后,农村与城镇户籍居民享受同等待遇,打破城乡二元结构。 -
核心差异
- 参保范围:城乡居民医保覆盖所有非职工医保人群(含学生、无户籍人员等),而新农合仅限农村户籍家庭整户参保。
- 待遇水平:整合后药品目录、报销比例统一优化,例如住院报销比例达70%-95%,高于原新农合的50%-80%。
- 管理主体:新农合由卫生部门管理,城乡居民医保改由人社部门统筹,实现全区“一卡通”和异地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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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与政策延续性
2025年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年,财政补助不低于670元,困难群体可减免。原新农合参保人自动转入新制度,无需重新登记。
提示:广西城乡居民医保已全面替代新农合,参保人可通过“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缴费,享受更便捷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