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郑州定点医院生育,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确实无需申请生育津贴。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河南省所有统筹区实现生育津贴 “免申即享”。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办理出院结算时,只需结算生育(含计划生育)医疗费,无需额外申请即可享受生育津贴。这一新服务模式极大地促进了生育津贴发放的标准化与便利化。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 享受条件:按 1% 的缴费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单位,其女职工需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或者终止妊娠。要满足一定的缴费时长要求,具体为参保人在产前需连续缴费满 9 个月,并且产假期间正常缴纳社保;若产前未连续缴满 9 个月,产后连续缴费一年也可享受生育津贴,但生产当月也需正常缴纳生育保险。
- “免申即享” 模式的实施范围:在郑州市内定点医院生育的女职工,若符合产前连续缴费满 9 个月、产后交满 188 天的条件,无需提供额外资料,静待生育津贴发放即可。对于异地无法联网直接结算的生育医疗费,参保人员只需在河南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或 “河南医保” 小程序上传生育信息申报生育医疗费,同样可实现生育津贴 “免申即享”。
- 生育津贴的拨付去向:根据各统筹区规定不同,生育津贴会按规定拨付至参保职工所在单位账户或个人账户。2024 年 12 月 1 日后生育及流(引)产的职工,生育津贴直接拨付到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在此之前,通常是拨付至单位账户。比如,符合条件在郑州定点医院生育的职工,产假结束后 8 个月(流产 4 个月)左右,社保局自动生成生育津贴并下发至对应的账户 。若职工生育时所在单位账户注销、冻结或个体工商户无法开设对公账户等特殊情形下,职工可以采取个人承诺的方式,申请将生育津贴发放到个人账户。
在郑州定点医院生育,符合相关条件的职工可轻松享受生育津贴 “免申即享” 服务。但建议参保职工关注自身生育保险缴费情况,确保符合享受生育津贴的条件,同时留意当地政策的调整与变化,以便及时享受相应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