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大病救助政策为患重大疾病的困难群众提供医疗费用保障,覆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救助比例最高可达80%,年度限额30万元,通过医保系统实现“一站式”结算,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
救助对象
主要包括三类人群:- 低保、特困人员等民政救助对象
- 低收入家庭中罹患规定大病的成员
- 因高额医疗费用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
-
病种范围
涵盖恶性肿瘤、尿毒症、器官移植等25类重大疾病,具体病种以天津市医保局最新目录为准。 -
救助标准
- 低保对象: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救助80%
- 低收入家庭:救助比例70%
- 其他困难群体:超过家庭年收入2倍的自付费用可申请50%救助
-
办理流程
持社保卡在定点医院直接结算,无需单独申请。特殊情况需携带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等材料至街道(乡镇)服务窗口办理。
该政策通过医保与救助制度无缝衔接,实现“随治随报”。建议符合条件的患者及时关注政策动态,必要时咨询户籍地社区服务中心获取个性化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