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日
广东省自 2025年1月1日起 ,开始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政策。该政策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的精神,旨在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政策,并结合广东省的实际情况。
广东省医保局还发布了一系列完善政策措施,包括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范围、对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和零报销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待遇等待期调整机制等,这些措施也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为5年。
建议您关注广东省医疗保障局的官方公告,以获取最新的医保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