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医保里的钱一般不能随意取出,但在特定情形下可以支取。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 跨省转移职工医保关系:参保人员跨省转移职工医保关系,个人账户资金原则上随其划转,特殊情况无法转移时可以划入本人银行账户 。
- 特殊身份及状况:
- 异地安置退休:已办理长期异地就医确认手续的参保人,可凭相关资料办理个人账户支取手续。
- 出境定居:参保人在退休后出境定居,或退休前出境定居、外国人办理退休前离境回国,在按规定办理减员及停保手续后,可凭相关资料办理个人账户支取手续。
- 应征入伍:参保人员在参保期间应征入伍,可按规定申请支取。
- 参保人死亡:参保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可凭相关资料按规定办理个人账户支取手续,将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取出。
若符合上述可支取情形,申请人可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并按要求提出业务申请;或前往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服务大厅取号办理。办理时需准备《个人承诺书》或《同意声明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材料,具体依情形而定。广东医保里的钱虽不能随意取出,但在符合特定条件时,参保人或其继承人可依规申请支取,以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