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门诊报销新规定主要涉及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两个方面,具体变化如下:
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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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选择:
- 参保人在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受定点数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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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计算:
- 起付线按医疗机构级别确定,全年只负担一次。达到起付线后,可直接按规定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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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根据医疗机构级别,报销比例有所不同。例如,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0%,退休人员在此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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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 年度支付限额因地区而异,例如,有的地区在职职工为6000元,退休人员为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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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报销:
- 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6000元的部分,可享受二次报销,报销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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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 在省内其他地市门诊就医无需备案,费用直接联网报销;在省外门诊就医需区分长期异地备案人员和临时就医人员,报销比例有所不同。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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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扩大:
- 二级定点医院纳入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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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提高:
- 一级医院报销比例提高至55%,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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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和年度最高报销额度:
- 起付标准每年度累计计算,村卫生所为10元,其他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为50元。年度最高报销额度为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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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门诊用药保障:
-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在门诊使用相关药物的报销比例提高至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200元和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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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部分地区对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和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报销标准进行了调整,报销比例有所提高。
这些新规定旨在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参保人员的门诊医疗保障水平。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关注当地医保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