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地新农合大厅或定点医院
新农合二次报销的办理地点和流程如下:
一、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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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直接结算
在就医的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住院时,可通过医院收费窗口直接申请大病保险报销,出院时自动按比例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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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地新农合大厅
出院后需携带相关材料到参保地卫生局新农合大厅办理结算,需提供身份证、新农合卡、医疗费用发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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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合作医疗联络员
部分地区需先经村(社区)联络员审核,再由镇级联络员送至区农易办结报中心报销。
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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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身份证、新农合卡、医疗费用发票、出院小结或费用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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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报销 :需额外提供慢性病证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
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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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时垫付
在定点医院直接申请大病保险赔付,出院时自动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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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后结算
携带材料到新农合大厅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通过银行转账返还报销款。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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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需在定点医院办理,乡镇民营医院通常不在报销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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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首次报销后自费部分超过当地居民人均收入,方可申请二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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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销比例和起付线以当地政策为准,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建议办理前通过当地医保局官网或12333热线确认最新政策,避免遗漏材料或跑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