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厦门,男性申请生育津贴,需满足符合国家和福建省计划生育政策,且在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等条件,具体流程包括准备材料、提交申请和等待审核发放。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 申请条件:
- 必须符合国家和福建省计划生育政策,这是基础前提。
- 在分娩、妊娠终止(含异位妊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 12 个月(包含当月)。比如,若 10 月分娩,那么从去年 10 月至今年 9 月需持续参保缴费。但要注意,若应缴保费未在三个月内到账,会被视为缴费中断。不过,在 3 个月内补缴到账的生育保险缴费月份,可视为有效月份,能连续计算。
- 需注意,机关、财政核拨或核补的事业单位参保人员按原渠道领取工资,不享受生育津贴 。男职工做结扎等计划生育手术,同样可以领取生育津贴。
- 申请材料:
- 《生育服务登记表》:窗口受理时需核验一、二孩登记表或生育服务证原件,并收取复印件。若属于卫计委规定的免于办理计生证情况,可按规定提供登记报备材料。港台澳及外籍人士若无法提供一、二孩登记表,需提供结婚证,窗口受理时核验原件并收取复印件。
- 《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住院的需提供出院记录,且原件需加盖医院章。若出入院诊断孕产次信息缺失,需提供入院记录;诊疗经过与出院诊断不符的,要提供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记录。门诊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因无出院小结,需提供写有首诊记录、手术记录的门诊病历。若是自然流产、稽留流产及 3 - 7 个月引产的,还需提供 hcg 检验报告单和 b 超报告单复印件;其中自然流产未行刮宫术的,需提供加盖诊断医院章的诊断证明书原件。若为免费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病历资料则是提供实施手术医疗机构的手术证明,并在窗口填写个人承诺书 1 份。若申请人已在厦门就医刷卡结算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或在厦门市医保经办窗口申请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申领生育津贴时无需提供医院收费票据;不符合上述两种情形的,申请人申领生育津贴时需提供盖有医院公章的医院收费票据原件核验,窗口收取复印件。并且,上述申请材料需当场核验原件,收取复印件。非中文材料需翻译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境外出生证需中国大使馆认证或公证部门翻译并出具的国外出生证明公证书。若为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申请生育医疗费报销,需携带发票、清单及出院小结,并在医保窗口填写个人承诺方可申请办理。
- 申请人本人的银行账号信息:尽量避免使用规模相对较小银行所发的银联卡,像已确认无法使用的有中信、民生、浦发、汇丰、渣打、华夏、平安等银行。因银行二类卡转账金额限制为 1 万元,建议尽量使用一类卡。
-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以证明婚姻关系。
- 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配偶身份信息材料。
- 《厦门市男职工配偶未就业及参保情况证明》:证明配偶就业及参保状况。
- 申请流程:
- 提交申请:将准备齐全的申请材料提交至厦门市医保经办机构。可以前往各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经办窗口现场办理,部分符合条件的情况,也可凭本人社会保障卡、支持身份验证的本人厦门银联储蓄卡,尝试通过自助机、人社局官网、社保 APP 自助办理。符合自助办理的条件为:按规定已办理一、二孩生育登记服务,或怀孕不足 4 个月流产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在厦门定点医院分娩或手术,并刷社保卡结算。
- 审核材料:医保经办机构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出具《收件通知单》,给予办理;对依法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人具体原因;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及时告知申请人所需的材料,对应作补件处理的,应向服务对象说明并出具《补办件通知单》。
- 等待发放:审核通过后,生育津贴将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以每月 30 天进行折算,按日计发。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如输精管结扎的为 15 天,输精管复通术的也是 15 天。若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按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标准报销生育的医疗费,但不享受生育津贴。
厦门男性申请生育津贴,需严格按上述条件准备材料并依流程申请。若有疑问,可拨打厦门医保服务热线或前往医保经办窗口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