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
安徽省医保制度的实施时间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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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立时间
安徽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于 1998年12月14日 正式实施,这是全国范围内统一推行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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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模式
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其中统筹基金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个人账户用于门诊小病和药品费用。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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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立时间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于 2007年7月1日 开始试点,2010年逐步推广至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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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与统一
2019年7月1日起,安徽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政策,整合了原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大病保险,实现门诊、住院、大病保险的统一保障。
三、其他相关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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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2021年12月,安徽建立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个人账户支付范围扩大至门诊小病和药品费用,该机制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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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结算改革
2024年1月起,安徽在16个市开通医保基金即时结算,实现住院费用“秒结算”,这是全国首个全境通用的医保结算模式。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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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1998年12月14日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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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2007年7月试点,2019年7月全省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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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改革 :门诊共济机制2022年实施,医保结算改革2024年推进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制度建立、整合及近年改革措施,涵盖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及门诊保障等多个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