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生育津贴的发放方式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发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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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申即享
参保人员生育后,若医疗机构已扫码上传生育登记信息且符合条件,医保经办机构将自动审核并拨付津贴至职工指定银行账户,无需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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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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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浙里办”APP搜索“生育登记”办理服务证,上传服务证及生育信息完成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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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也可通过“浙里办”APP或线下窗口提交材料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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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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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宁波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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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若材料不齐全,需在产后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补充。
三、计算标准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30×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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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 :顺产98天+80天(宁波奖励)=178天;难产、剖宫产或多胞胎生育的,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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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工资 :以职工生育或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
四、发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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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 :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在次月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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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拨付 :医保部门审核通过后,将津贴拨付至用人单位账户,再由单位发放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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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通过新生儿出生时上年度缴费基数计算津贴。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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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含生育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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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先发放至单位账户,再转付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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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审核不通过,需按反馈意见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
以上流程及标准综合了宁波最新政策,确保符合条件职工及时获得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