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医疗险对既往病史的认定核心在于“已知或应知”的疾病状态,通常分为三类:已确诊未治愈、症状持续未就医、慢性病长期治疗。保险公司通过健康告知、医疗记录等综合评估,若符合上述情况则视为既往症,相关治疗费用不予赔付。但感冒等已痊愈的急性病一般不在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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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确诊且持续治疗的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需长期服药控制,即使投保时如实告知,后续治疗费用仍被排除。部分产品甚至将“无需治疗但已确诊”的结节类疾病纳入既往症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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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后症状未消失的疾病:如慢性胃炎、哮喘等,即使间断用药,症状反复即可能被认定为既往症。典型案例包括投保后因胃癌申请理赔,但因既往胃炎病史遭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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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明显但未就医的情况:长期便血、头痛等普通人可感知的症状,若投保后确诊相关疾病(如结肠癌),保险公司可能以“应知晓”为由拒赔。关键在于症状与后续疾病的关联性。
提示:投保前需仔细核对健康告知,慢性病或异常症状建议提前咨询专业核保。部分产品支持“除外承保”或提供惠民保等替代方案,避免保障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