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的慢病卡在广东能否使用? 可以,但需满足特定条件: ①完成异地就医备案;②病种属于10类跨省直接结算范围(如高血压、糖尿病等);③就医机构已开通跨省结算服务。以下是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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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与适用范围
江西已开通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等10类门诊慢特病的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参保人需先在江西完成慢病资格认定,并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线下渠道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选择广东作为就医地。 -
操作流程
- 备案步骤:线上通过“赣服通”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提交备案,或线下至江西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 结算条件:在广东已开通跨省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如广州部分三甲医院)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就医,系统将自动按“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比例”结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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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病种限制:非10类病种(如慢性胃炎)需回江西报销。
- 急诊例外:未备案的急诊抢救费用可事后补备案,视同已备案结算。
- 报销差异:备案后报销比例接近江西本地,未备案则需自付20%后再回江西手工报销。
总结:江西慢病卡在广东使用需“先备案、认病种、选对点”,建议提前通过官方渠道查询备案状态及广东支持机构名单,确保顺利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