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生育津贴领取条件需满足参保时间、户籍或劳动关系要求,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具体标准因参保身份和生育情况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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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时间要求
职工需在泸州市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2024年政策要求满9个月以上,而部分特殊群体(如新政覆盖的“两类人员”)需在四川省内连续参保满12个月。补缴时间不计入连续缴费期限。 -
身份与户籍条件
- 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需参加过城镇社会保险并建立个人账户。
- 非本市户籍从业妇女,需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参保期间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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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合规性
享受津贴需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包括合法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如流产、节育等)。 -
津贴计发标准
- 生育产假津贴:正常生育98天,难产或多胞胎额外增加15天/胎;流产按怀孕时长享受15-42天不等。
- 计划生育手术津贴:如节育、复通手术等,按手术类型发放2-21天津贴。
总结:泸州生育津贴领取需“参保达标、身份合规、政策符合”,具体天数与金额以最新政策及参保状态为准,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