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共济账户通常并非每月固定扣款。它主要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将个人账户部分资金授权给符合条件的近亲属(如配偶、父母、子女等,现多数地区已扩大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使用。其资金来源于职工医保参保人的个人账户,该账户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形成,其中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一般为本人月工资收入的 2%)全额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一定比例(因地区政策而异)部分计入个人账户 。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构成基础: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月缴费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医保费用,像一些地区统账结合职工医保的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 5.6%(含生育保险费率 0.5% )。这部分缴费除了进入统筹基金用于互助共济支付住院等大额费用外,还有一部分会根据当地政策规则,按年龄段等因素,按不同比例划入职工个人账户。例如,可能 35 岁以下按一定比例如 1% 左右,35 - 45 岁按稍高比例如 1.5% 左右等划入个人账户 。职工个人缴纳的 2% 月工资收入部分则是全额进入个人账户。这就构成了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共济的资金池。
- 共济账户启用及资金使用:参保人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后,当被授权的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看病产生门诊费用、在定点药店购药等符合规定的费用,且这些费用属于个人负担部分时,就可以使用共济人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 。并非每月固定从共济账户扣一笔钱,而是在亲属实际发生符合条件的医疗消费时,从共济账户里扣除相应金额。比如亲属在药店购药花费 100 元,若这 100 元符合共济支付范围,就会从共济账户有足够余额的情况下扣除这 100 元。
- 特殊情况 - 用于缴纳居民医保费用:在部分实现相关功能的地区,若被共济人参加居民医保,在完成参保登记后,共济人可以用自己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为其缴纳居民医保费用 。这也不是每月扣款,而是在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一般一年一次,各地时间有差异),共济人选择使用个人账户资金代缴时才会扣除相应金额。例如,当地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 350 元,共济人在缴费期为亲属代缴时,医保系统会从其个人账户扣除 350 元。
医保共济账户不是每月固定扣款,其资金来源于职工医保参保人个人账户,在亲属有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支出或代缴居民医保费用等情形时才会发生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