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根据医保家庭共济政策的规定,医保共济的绑定对象和使用规则如下:
一、绑定对象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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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范围
可绑定配偶、父母、子女、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共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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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所有家庭成员需在同一城市(省级医保区划范围)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且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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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数量限制
每个医保账户最多绑定7个家庭成员。
二、账户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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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性质
家庭共济仅允许使用参保人个人账户的结余资金,统筹账户不可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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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结算
参保人仍需使用本人社保卡(或医保卡)就医,享受本人医保待遇,被绑定人无法直接使用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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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市限制
绑定人必须与发起人处于同一市级医保区划范围内,跨市绑定不可行。
三、操作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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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需通过当地医保平台(如“泰安医保”小程序)办理,暂不支持自助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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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解除绑定或添加新成员,需由创建人操作。
医保共济无法绑定侄女,需符合亲属范围、参保状态及地域限制。若需为侄女提供医疗保障,建议通过其他方式(如商业保险、家庭财产支持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