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医保政策,生育津贴申报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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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政策
必须符合国家及海南省计划生育规定,未婚先孕导致的流产不可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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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依法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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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需为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不含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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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女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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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参保状态要求
生育或手术当月需处于在职状态且参保缴费正常。
二、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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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要求 :需具有海南城镇户籍并参加当地城镇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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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要求 :需在指定医疗机构(含产科/妇科)生产或实施手术。
三、申领材料(线上办理)
需填写《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津贴核定表》并上传电子材料,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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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服务证》原件(新农合/居民医保需额外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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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出生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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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分娩出院小结(加盖医院公章)。
四、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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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领
登录海南医保服务平台(https://ybj.hainan.gov.cn/hallEnter)提交申请,系统审核通过后直接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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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申领
填写纸质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前往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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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按职工生育或手术前12个月的缴费基数计算,实际发放金额=缴费基数÷30×规定假期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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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选择异地就医,需在就医地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用,津贴仍按参保地标准发放。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2025年海南医保政策文件,具体以最新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