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大病救助政策的相关信息,大病救助的缴费比例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救助对象分类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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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低保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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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救助起付标准,救助比例不低于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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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为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救助比例不低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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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因病致贫重病患者
- 起付标准为1万元,救助比例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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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困难群众
- 起付标准为3万元,救助比例不低于55%。
二、大病救助支付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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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以上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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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万元(含):5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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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10万元(含):6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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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20万元(含):7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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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20万元:8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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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
- 不在《药品目录》内的自费药品费用按50%支付。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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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机制 :城镇职工大病医疗救助金按非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的0.35%计算,其中单位和个人各承担0.13元/月(2023年最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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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限额 :年度最高约5万元,经三重制度报销后个人负担仍重的,给予倾斜救助。
四、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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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新政策扩大了救助范围,提高了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的救助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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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进一步调整了缴费标准,城镇职工大病医疗救助金月缴额增至14元/人月。
以上信息综合了2019-2024年安徽省大病救助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