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并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
关于医保账号变动后家庭共济账户资金的处理方式,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账户归并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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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统筹区转移
若参保职工因工作调动等原因跨统筹区转移,家庭共济账户的实际结余金额将归并至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后续按个人账户管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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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类型限制
家庭共济账户属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组成部分,其资金性质与个人账户原资金一致,不可单独存在或转移给其他账户。
二、资金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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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范围
家庭共济资金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自付费用(如门诊起付线、共付段)及定点零售药店的购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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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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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共济人就医时,系统会优先使用家庭共济账户余额支付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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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账户余额不足,将按顺序从其他指定账户(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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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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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注销或转移后
若职工医保账户注销或转移,家庭共济账户资金将随职工医保账户一并处理(如归并至新账户或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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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使用
家庭共济资金支持跨省使用,但需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资金不会被“偷走”或转移出原账户。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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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账户资金不可直接划给其他家庭成员的医保账户,仅能用于上述指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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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给家人购买药品或支付医疗费用,需通过医保卡或电子凭证直接结算。
以上规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具体操作以当地医保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