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衡水市职工医保政策,社保缴费基数为16400元时,医保卡每月划入金额为58元。这一金额是根据在职职工个人账户划入标准确定的,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
医保卡金额的构成与使用范围
金额构成:
- 医保卡每月划入金额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
- 在职职工的个人账户资金与其缴费基数直接相关,缴费基数越高,划入金额可能越多。
使用范围:
- 医保卡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需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 也可用于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等。
- 注意:医保卡资金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非医保保障范围支出。
衡水市医保政策的其他亮点
- 门诊共济保障机制:衡水市已实施门诊共济保障政策,增强医保门诊报销功能。在职职工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800元。
- 跨省结算便利:衡水市医保已实现多种门诊慢特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的跨省直接结算,极大方便了异地就医患者。
总结与提示
如果您需要更具体的医保待遇或政策解读,建议咨询衡水市医保局或登录“人社通”平台查询相关信息。合理使用医保卡资金,确保资金安全并享受医保带来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