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的医保可以共济。2024 年底,国家医疗保障局正式启动全国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跨省用于本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和支付医疗费用。截至 2025 年 3 月 14 日,天津、河北、内蒙古、上海、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西藏、甘肃、新疆这 17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146 个统筹区已开通医保钱包,实现跨省共济。其中,河北、河南、安徽、西藏、四川、湖北、山东 7 省级医保部门在全省(自治区)域范围内全面开通医保钱包 。具体情况如下:
- 共济方式:通过医保钱包转账实现。参保人可将本人医保个人账户或医保钱包中的资金,转账至近亲属医保钱包,近亲属可用这些资金进行就医购药费用结算、缴纳居民医保等 。比如在已开通相关功能地区,职工 A 可把自己医保个人账户的钱转到外省参保的父母或子女的医保钱包,用于他们看病买药或缴纳居民医保费用 。
- 适用人群:职工医保参保人及其符合条件的近亲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例如,在某开通地区,职工 B 的外省参保的兄弟姐妹若符合条件,也可享受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
- 开通地区范围:目前已有 17 个省份的 146 个统筹区开通医保钱包实现跨省共济,后续国家医保部门将推动更多地区开通 。比如,若您所在地区当前未开通,可关注当地医保部门通知,等待开通后即可享受该服务。
随着医保政策的不断推进,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服务正逐步覆盖更多地区,为有需要的人群带来便利。若您有相关需求,建议关注国家医保局及当地医保部门的信息发布,了解所在地区具体的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实施情况及办理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