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
根据2023年4月1日起实施的京津冀医保协同政策,三地参保人员在区域内就医、购药已全面取消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实现“免备案”直接结算。具体措施如下:
一、主要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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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
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京津冀区域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均可直接享受医保报销待遇,无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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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管理
需按参保地规定办理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及登记(备案)手续,但就医时无需重复备案。
二、政策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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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取消备案 :2023年4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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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备案 :支持通过河北智慧医保平台等渠道办理备案,实现实时生效。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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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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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无需垫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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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药:在定点零售药店直接刷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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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政策衔接
- 2023年2月10日,河北省已单独实施免备案政策,2023年4月1日京津冀政策统一覆盖后,河北参保人员在北京就医无需重复备案。
四、政策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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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流程 :大幅减少患者异地就医的行政负担,提升就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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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覆盖 :将门诊慢特病纳入直接结算范围,降低患者长期用药成本。
京津冀医保在2023年4月1日起全面取消异地就医备案,参保人员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即可享受区域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的医保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