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下属二级事业单位主要包括以下类型,具体设置因地区职能差异而有所不同:
一、医疗保障核心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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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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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负责职工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医疗互助等经办事务,指导县市区经办机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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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益阳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核定41人,设有综合科、参保登记科等9个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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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稽核中心
- 职能:负责协议医药机构准入考核、服务协议执行监督、医保医师及参保人员行为稽核,以及医保基金违规行为举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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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结算信息中心
- 职能:承担医疗保障大数据应用、医疗费用结算、定点机构协议管理及基金风险防控。
二、专项业务管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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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休干部服务科
- 职能:专门负责离休干部、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审核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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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科
- 职能:处理生育保险相关业务,包括生育津贴计算、医疗费用报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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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管理科
- 职能:管理异地就医备案、费用结算及政策咨询,支持跨地区就医服务。
三、基金监管与信息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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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事务中心
- 职能:开展基金行政执法、实时监控、信用体系建设及欺诈骗保行为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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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大数据中心
- 职能:负责医保数据挖掘、分析及信息化平台建设,提升医保管理效能。
四、其他地区典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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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 :承担医药价格监测、招标采购技术标准制定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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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保障局大数据中心 :聚焦医保数据应用与网络安全。
总结
医保局下属二级事业单位以保障基金安全、提升服务效率为核心,通过专业化分工实现医保经办、监督、信息化管理。不同机构之间形成协同机制,共同推动医疗保障体系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