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最新政策,广东省医保异地就医 可以跨省使用 ,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跨省就医直接结算的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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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需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备案类型包括异地长期居住、临时外出就医或异地生育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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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有效期
备案原则上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参保人员可在有效期内多次就医。
二、报销流程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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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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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备案后,参保人员在异地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时,可直接使用医保报销,无需先垫付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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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结算时,系统自动按参保地政策计算报销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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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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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就医后备案 :若参保人员未在就医前备案,出院结算前可补办备案,医疗机构应支持当次费用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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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后补备案 :若出院后补办备案,需按参保地规定返回就诊机构办理补记账;若未能办理,可申请零星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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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地与结算地确认
需明确参保人员居住地所属的医保统筹区与跨省就医直接结算地,确保备案信息与就医地一致。
三、政策依据与生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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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障省内跨市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于 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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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政策已明确异地长期居住、临时外出就医及异地生育就医人员的报销规则。
四、建议
建议参保人员出行前通过医保官方渠道(如“粤省事”APP)办理备案,确保备案信息与就医地医疗机构信息匹配,避免影响报销。若需跨省就医,建议提前电话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确认具体报销流程及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