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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新政策,湖北监利市医保在异地就医结算方面已实施多项便民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异地就医备案与结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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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参保人员需提前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可通过电话、线上平台或线下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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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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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支持跨省直接结算,但需符合转诊原则(未转诊自付20%,合规转诊自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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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普通门诊费用、异地购药等已纳入跨省直接结算范围,但需在就医地完成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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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管理
针对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等5种慢特病,监利与湖南岳阳市已启动直接结算试点,参保人员可直接刷卡结算,两地报销比例一致。
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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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购药限制
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基金暂不支付异地零售药店的药品费用,需通过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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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时效性
多地医保政策存在差异,建议入院前完成备案,避免因超时影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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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说明
监利市医保管理权限仅覆盖本辖区内的医药机构门诊统筹业务,跨市医药机构需通过当地医保部门开通互联互通结算权限。
三、报销流程示例(以职工医保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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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通过监利市医保局官网或电话完成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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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治疗 :在武汉某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直接使用监利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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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结算 :出院后由医保基金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个人仅需支付自付部分。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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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急诊 :部分城市(如武汉)已实现急诊异地直接结算,但监利市暂未开通此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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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备案时需提供异地居住/工作证明等材料,具体以参保地要求为准。
监利市医保在异地就医结算方面已取得显著进展,但需根据具体病种和政策要求办理备案和结算。建议参保人员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保符合报销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