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管理
济源市医保中心职责范围主要涵盖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的统筹管理及服务保障,具体包括:
一、医疗保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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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行政区域内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等制度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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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医疗保险基金的收缴、审核支付及个人账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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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签订服务协议并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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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医疗费用、拨付医保待遇,并处理异地就医确认等事务。
二、工伤与生育保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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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工伤医疗费用审核、康复费用支付及失业人员医疗补助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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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工伤保险政策,协调工伤职工医疗救治与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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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生育医疗费用及计划生育相关服务。
三、基金运营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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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基金预决算报告,分析收支情况并建立预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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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基金安全与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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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基金稽核,防范瞒报少缴、虚报冒领行为。
四、政策执行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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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医保政策法规,制定本地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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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参保单位和个人提供政策咨询、待遇审核等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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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医疗费用信息系统建设与数据管理。
五、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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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及医药费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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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医患矛盾,维护参保职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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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市属公费医疗及独立统筹区医疗保险业务指导。
以上职责综合了医保中心在基金运营、服务提供及政策执行中的核心任务,确保医疗保障体系的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