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安市医疗保障政策,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病种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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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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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如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就诊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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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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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级、三级医院就诊分别报销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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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与“两病”待遇
- 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门诊用药费用,经备案后报销比例不低于50%。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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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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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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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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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及社区医院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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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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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下退休人员门诊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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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门诊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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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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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及儿童 :在基层医疗机构门诊按80%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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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需备案后按当地规定报销,比例通常为50%-75%。
四、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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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10元(广安市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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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万元。
五、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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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时出示医保卡结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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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费用按医疗机构级别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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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取报销凭证。
以上政策综合了广安市最新医保文件及政府公开信息,具体执行以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