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有政策,合肥市医保卡在 省外 (非安徽省内)的使用情况如下:
一、异地就医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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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合肥市医保目前 不支持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参保人员需在就医地完成医保登记,并通过当地医保系统完成费用结算,回参保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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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若需在省外异地就医,需提前向参保地医保部门备案,但备案后仍需在就医地完成所有报销流程。
二、省内异地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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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向结算政策
安徽省内实行医保卡双向结算,允许参保人员在其他城市(包括合肥)的异地定点零售药店直接刷卡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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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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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满足参保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且个人账户有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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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异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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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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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若在省外长期居住(如居住证持有人),建议参保地医保部门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以便享受当地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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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异地就医需通过就医地医保系统提交费用明细,回参保地申请报销。
合肥市医保卡不可直接在省外使用 ,但省内异地购药已实现直接结算。跨省就医需通过参保地医保部门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