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如下:
一、整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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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标准
普通群众:350元/人
特殊群体(退役军人及无工作配偶、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人员)及特殊困难人员:35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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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筹资标准
2023年度参保总筹资不低于960元/人,其中财政补助不低于610元/人,个人缴费350元/人
二、缴费时间与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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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征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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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群众 :2022年10月20日-2023年3月31日,按350元/人缴费,缴费后自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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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 :出生当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按350元/人缴费,出生后90日内参保缴费的从出生日起享受医保待遇,90日后参保缴费的按960元/人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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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星征缴期
- 普通群众 :2023年4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按960元/人缴费,缴费后60日内(不含60日)享受医保待遇
三、特殊群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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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及随军未就业配偶
全年动态参保,按350元/人标准缴费,集中征缴期缴费的从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零星征缴期缴费的从缴费日起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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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户
在350元基础上再补贴120元,实际缴费230元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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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通过官方渠道(如医保局官网、银行、社区缴费平台)按时缴费,避免影响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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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缴费后未及时参保,需按政策规定补缴费用才能享受医保待遇
以上信息综合自贵州省医保局及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