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调整,职工医保在药店购药的限额如下:
一、门诊统筹基金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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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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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49万元,个人负担约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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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9万元,个人负担约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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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统筹月支付限额 :在职职工约300元/月,退休职工约1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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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门诊
- 年度累计免报额度为400元,报销比例与普通住院待遇相同(通常为70%-80%)。
二、个人账户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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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消费限额 :自2014年6月1日起统一提高至200元,用于在定点零售药店的购药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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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累计限额 :未明确提及,但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门诊小额费用,通常覆盖数月用药需求。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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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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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超过起付线(如2000元/在职职工、1300元/退休职工)后,按比例报销(50%或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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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门诊报销比例与普通住院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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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
- 无论何种类型医疗费用,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超过部分需自费。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政策调整后的最新规定,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